今年40岁的鞠爱华先后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22团五连、七连当普通职工。2005年先后获得农二师、兵团、自治区劳动模范。2006年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。2007年10月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,光荣出席了党的十七大会议。22年来,她一直在农业一线承包土地,为团场农业生产作出了突出贡献。
1999年,22团党委决定实行生产资料费自理。身体单薄的鞠爱华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,她毅然率领自己的姊妹承包了350亩土地,种植了打瓜、甜菜。经过精心管理,鞠爱华承包的土地当年获利3万余元。
不久,她用盈利的收入购买了一台小四轮拖拉机,农忙时,拖拉机中耕除草;农闲时,给建筑施工队拉沙运石搞创收。几年下来,鞠爱华承包的土地,无论种植何种作物,年年都有盈利。她尝到了土地承包的甜头,看到了奔小康的希望。同时更大胆的想法在心中酝酿成熟,她想通过资金积累,尽快搞租赁承包。
2002年,团里开始实施土地长期固定租赁承包。鞠爱华决定用3年时间,让自己承包的土地肥力再上一个等级。为了充分改良土壤,她对承包地进行平整和加大肥力。数九寒天,她动员全家人到连队畜群点积运有机肥。几年下来,鞠爱华已经累计积肥300多吨,她承包的土地等级有了大幅度的提高,迎来了连年丰收。
鞠爱华主动和贫困职工高桂兰结帮扶对子。高桂兰是1996年来团场承包土地的新职工,由于生产经验少,加上3个未成年的子女中有2个还在上学,家庭负担重,生活十分困难。高桂兰在这之前早已得到鞠爱华资助,这回,鞠爱华是主动向连队党支部、工会请缨,把高桂兰作为自己的重点帮扶对象。承包土地开始后,鞠爱华将高桂兰和自己安排在同一块条田里承包土地。每天下地,鞠爱华总是先到高桂兰的地里转一圈,手把手地传授农作物栽培技术和生产经验。平时,鞠爱华经常和姊妹们一道帮助高桂兰锄草、补种,从不计报酬。农忙季节,高桂兰家里缺劳力,鞠爱华又自掏腰包替高桂兰雇工;交运产品时,鞠爱华和丈夫开着自家的小四轮拖拉机来到高桂兰的地里……当得知高桂兰的子女上学交不起学费时,鞠爱华主动到学校交清了学费,使孩子们安心地走进课堂。在鞠爱华的帮助下,高桂兰和家人增强了土地承包的信心,收入也逐年提高。2002年,高桂兰承包的40亩西红柿纯利润达9000元,基本实现脱贫。
鞠爱华的帮扶故事还有很多,新职工马金云又是一个典型例子。鞠爱华看到亏损上万元的马金云夫妇家徒四壁,已没有能力承包土地,就主动和他们结“一帮一”扶贫对象,个人还拿出全部租金,与马金云夫妇一起种植了100多亩辣椒、西红柿,年底共盈利7万元。马金云夫妇手捧崭新的人民币,打心眼里佩服鞠爱华。
2005年,鞠爱华又与林业班出来的叶春红结为帮带对子,共同承包了139亩地种植辣椒和50亩西红柿。春节刚过,她动员了50多名职工下地捡拾残膜和作物茎秆,为提高铺膜质量奠定了基础。4月初的一场低温冻害,刚出的辣椒幼苗受到了损害,在鞠爱华的鼓励和带动下,叶春红和鞠爱华一道早出晚归,查苗补种,保证了出苗率。一年的付出得到了丰厚的回报,俩人分别获纯利2.5万元。
她是团连两级职工代表,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,她都及时向团连两级组织反映。五连的自来水得到了改善,渠道得到了防渗……五连的职工都说:“她当我们的代言人,我们服。”
2005年11月,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她“劳动模范”。2007年,鞠爱华在扶贫帮困活动中带头捐款1000元,团场成立了鞠爱华扶贫帮困捐款基金会,全团捐款达到2.5万元。
22年来,靠着实干精神,鞠爱华在团场广袤的田野上踩出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。她多次荣获团场先进生产者、优秀共产党员、师优秀共产党员,2003年荣获兵团优秀共产党员,2004年荣获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,2005年荣获自治区劳动模范。2006年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,2007年被评为感动兵团“十大先进人物”,2007年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,同年十月光荣出席了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