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几年来,各地农村在选择培养村干部时,多数采取了两种途径:一种途径是鼓励和培养共产党员的致富能力,使其成为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带头人,进而在村级“两委”换届选举中成为村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;另一种途径是在“能人”、“富人”中寻找目标,把“目标”发展为共产党员,进而使其成为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,以期用他们的能力和资源带领全村农民共同致富。
应该说,各地党政领导的愿望是好的,这两种途径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,也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,培养了无数的好“带头人”。但是,目前有些地方在培养村干部时,偏重于走“能人”、“富人”路线,而忽略了对培养对象的政治要求,忽略了其作为村干部必须具备的“德”。这个苗头是危险的!
从各地陆续反应的情况看,一些“能人”、“富人”被培养成为村干部之后,有失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厚望:有的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自己的生意上,长年见不到人,既不带领群众共同致富,也不处理村务,使村级组织涣散,矛盾积压;有的以权谋私,用村里的资源肥自己的腰包,制造了新的上访事件;有的拉帮结派,扩大自己的权势,压制民主……这类现象虽然不带有普遍性,但其产生的原因应该引起各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深思。
为什么会偏重于走“能人”、“富人”路线呢?无非是想尽快发展当地经济,让农民群众尽快富裕起来。但问题并不那么简单,作为地方的党政领导,在追求这个美好愿望的时候,还必须统筹考虑几个问题:一是培养村干部的方向是否与党的宗旨及群众的愿望一致;二是考察、培养的标准是否符合党的用人原则;三是考察、培养的方法是否科学。如果不能统筹考虑这几个问题,那么,培养出来的“能人”、“富人”就难免出问题。
共产党在选拔、培养、任用干部方面,历来都重视干部的品行,要求“德才兼备,以德为先”。如果没有“德”作为前提保证,那么“才”、“能”就会失去方向,甚至走向邪恶,所谓“君子挟才以为善,小人挟才以为恶”,不仅给党的事业带来危害,也给一方百姓造成伤害。所以,地方党政部门在培养农村“带头人”时,必须重“德”,要“以德为先”确定培养对象。
我们还必须牢记:经济发展只是社会发展的一个方面,老百姓所期盼的是富裕、安定、民主全面发展的乡村社会,他们所期盼的“带头人”,不仅要能够带领群众致富,同时还要带来乡村和谐。(作者 孙乃会)


